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提交的《2025年安徽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赛项规程》,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合乎条件的学生参赛。
大赛旨在加强安徽省各高校之间的联系,加强材料类专业师生之间的交流,促进实验教学,提高学生金相实验技能,增强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竞争意识,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学,逐步的提升材料学科人才教育培训质量。同时和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实验技能赛道)对接。
竞赛统一选用指定样品,样品由秘书处在比赛前领队会议上组织抽签仪式,从20钢、工业纯铁和球墨铸铁三种样品中抽签决定,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品的预磨、抛光及浸蚀和显微镜观察等三部分操作,缺少任何一部分操作都将被扣除相应的操作分。
大赛分两轮进行,每轮比赛一个样品,选手的最终成绩为两个样品得分之和,每个样品得分由金相图像分、样品表面上的质量分和现场操作分三部分所组成。具体见本届金相技能大赛评分标准。
参赛选手在现场根据给定试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金相样品制备和观察。比赛分为两轮,每场比赛时间为30分钟。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现场指导。
(1)参赛选手需在开赛前30分钟到达检录处签到,领取样品并选取砂纸;开赛前10分钟尚未到达检录处的选手视为弃权。
(2)开赛前2分钟,选手进入磨抛室,提前将水磨砂纸、抛光布安装好;在现场评委宣布开始后即可开始比赛。
(3)选手须在30分钟内对样品未经倒角的普通车削加工端面完成预磨、抛光、浸蚀、显微镜观察等工序,最终制备出供评委评分的样品。
(5)现场评委宣布比赛结束时,所有选手应立马停止操作,并将样品交给工作人员。
(6)评审委员会按照本规则给出的评分标准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实验技能赛道决赛评审工作条例》评分。
(1)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磨、抛光及浸蚀和显微镜观察等三部分操作。缺少任何一部分操作都将被扣除相应的操作分。
(2)比赛提供若干型号的水磨砂纸和干磨砂纸供选手选用,选手需在签到处一次性选择、领取砂纸。每位选手最多只能选择6张砂纸。进入磨抛室后,选手不可以要求补领或换领砂纸。
(3)选手可以自由选择手磨或机磨甚至机磨加手磨的混合方式来进行预磨,但不允许在加水条件下手磨或在不加水条件下机磨。
(4)抛光布由选手自行安装。比赛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抛光布破损,选手可向工作人员申请更换抛光布,但不另行补时(不扣分)。
(5)选手在领取样品时如遇样品表面存在很明显缺陷,经仲裁委员会同意后可以更换样品,进入磨抛室后不可以要求更换样品。比赛过程中样品丢失,能申请领用新试样继续比赛,但不另行补时,且每更换一次样品需扣5分。
(6)选手不得携带任何自备的辅助实验工具(包括耗材、辅料、器皿等)进入赛场。
(7)在现场评委宣布比赛结束后没有停止操作的选手,比赛成绩记为零分。
(8)在因设备设施故障、其他选手影响等非本人因素导致比赛受到严重干扰时,选手应继续比赛(不另行补时)。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经选手所在高校领队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据情况确定是不是允许选手再次参加比赛。如果再次参加比赛,则取第二次比赛成绩作为选手的成绩。
(9)选手在比赛场地内不得拨打和接听电话。在比赛过程中,除以下人员之外,未经竞赛委员会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区域:(a)参加比赛的选手及比赛现场的工作人员;(b)竞赛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委员;(c)担任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区域的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涉事人员为教师的,取消其优秀指导教师奖参评资格;涉事人员为选手的,取消其获奖资格。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所在高校下一届大赛参赛资格。
所有样品均为直径约15 mm、长度约18 mm的棒料。棒料样品的一个端面为经倒角处理的精磨面,另一个端面为未经倒角的普通车削加工面。选手在比赛时需对未经倒角的普通车削加工端面进行磨制操作。对经倒角处理的精磨面进行磨制操作不能获得比赛成绩。
参赛对象为安徽省高校在籍大学生(含本科生和专科生),曾经在往届大赛(安徽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实验技能赛道))中获得过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选手本届不得再次报名参赛,各参赛学校领队严格审核选手资格。比赛期间一经发现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资格,一律取消所参赛学校的所有成绩。比赛为个人赛,每所高校参赛选手不超过6名,每名参赛选手可有1-2名指导教师。每个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多于2个。同一所高校的参赛选手组成一个参赛代表队,参赛高校须设领队1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领队和指导教师必须是参赛学校的在职教师。
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成员,竞赛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参赛指导教师。
计划参加2025年安徽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的高校即日起可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加盖学校或学校主管学科竞赛部门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格式或JPG格式),连同报名表原件(Excel文档)发送至大赛秘书处电子邮箱,不接受个人报名。另外,所有参赛人员(包括指导老师和参赛项目全部成员)须注册登录“羚羊”工业网络站点平台(),并将注册成功页面截图发各大赛秘书处指定邮箱备案。
(1)2025年6月7日下午,各参赛高校办理报到手续,选手适应比赛场地。
获奖名单首先由组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并在安徽省高教网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
赛前对比赛规则进行进一步解读。各参赛队伍师生依据比赛规则和要求做比赛准备。所有专家/裁判和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成员需签署承诺书(见附件2)。
(1)台式预磨机(M-1)。磨抛盘直径203mm;转速700转/分钟;电动机220V,50Hz。
(2)台式抛光机(P-1)。抛光盘直径203mm;转速1400转/分钟;电动机220V,50Hz。
金相砂纸:W28、W20、W14、W10、W7、W5共6个型号(整张方形)。
本标准列出了比赛期间现场评委可以在集体讨论基础上直接扣分的所有操作。不在本标准内的操作原则上现场评委不予直接扣分。在选手出现了未列在本标准中但属于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操作时,现场评分组将在共同讨论的基础上,参照本标准给出扣分建议,报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最终决定是不是扣分:
(2)在赛场内有严重影响其他选手正常操作、正常运动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0.5分或1分)
(3)比赛结束时还没完成工位复原(包括未取出砂纸、抛光布;工位未整理;显微镜未复位等) (视情节严重程度扣0.5分或1分)
(4)大赛为每位选手提供的耗材为:10个棉球、40 ml酒精、40 ml腐蚀剂、2.5 g抛光膏。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可以每时每刻要求增加耗材,但每增加一项扣0.5分。
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的上限不超过省赛参赛人数的10%、20%和30%。选手成绩按两轮成绩之和(即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产生,如遇总成绩相同时,第二轮成绩高者居先。
各参赛队按本校团体总分(即各队最好的3位参赛选手的两轮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取不超过参赛高校总数20%的学校设优秀组织奖。
竞赛承办方设置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竞赛期间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比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要立即组织调查,提出工作建议,做好下列工作:
(3)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做调查分析,提出整改、防范措施。
(4)制订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发布有关信息,跟踪和引导舆情;向媒体发布的信息应经领导审查同意,由宣传部以学校名义发布。
(5)后期处理及责任追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办公室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主办方。对于重大事故要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做出详细的调查,做好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对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各参赛高校应指定1名负责人担任赛项领队,全权负责该校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各参赛高校最多可指派两位指导教师(包括领队)带领参赛选手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所在学校于赛项开赛7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予以更换。
(3)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各参赛队在比赛前1日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和设施情况。
(1)各参赛高校须指定1名教师为领队,领队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2)领队和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规程,指导选手做好赛前准备,督促选手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等。
(4)领队和指导教师务必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在活动过程中佩戴“指导教师证”参加竞赛相关活动。
(5)领队和指导教师在比赛期间要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不得私自接触裁判人员。教育选手树立良好的赛风,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确保比赛顺顺利利地进行。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6)竞赛过程中,未经裁判许可,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依据大赛组委会指定路线进入和离开赛场。
(2)裁判发出比赛开始信号后,选手才能操作。比赛时选手一定要遵守操作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3)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示意,选手之间不得互相询问,由裁判记录并现场处理,违者按作弊处理。若突发故障导致比赛中断,应提请仲裁至现场确认原因,并视详细情况做出裁决。
(4)选手须服从裁判裁决,比赛过程如有异议,应由领队在规定时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1)服从大赛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协助大赛组委会做好大赛有关服务工作。认真仔细检查、核准选手证件,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引导选手进入和离开赛场,不得带领非参赛选手进入赛场。
(3)遇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大赛组委会,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比赛圆满成功。
(4)按规定不回答选手提出的任何有关比赛技术问题,不得在赛场内接听或打电话。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0.5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依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大赛组委会赛项仲裁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核检查,2小时内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评委结果的申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赛事组委会负责本次比赛的宣传工作,建立竞赛领队教师QQ群,发布竞赛通知、竞赛方案和进行获奖名单公示等。竞赛指定邮箱E-mail:;安徽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QQ群号:732594275,各参赛学校可指派指导教师加入。
主办单位: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科大楼邮政编码:230061
欢迎来电咨询:400-114-7977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栖霞山路22号